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班主任老师: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及《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和《午夜av
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6〕59号文件要求,特就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问:杨恒伏 刘大维
主席:李翔 李新宇 杨梦云
副主席:关红儒
成员:刘森林 汤艳 廖艳芳 周峰竹 唐昊玥 谭雯茜 王梓奇 缪玉峰 朱敏洁 吴颖妮(学生代表) 韩耀锋(学生代表)
二、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专项条件
(1)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2026级新生不参评;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5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5名,各科成绩均为75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良好以上;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8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0名,各科成绩均为70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中等以上;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10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5名,各科成绩及格,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注:以上均包含选修课程成绩。
三、评定要求
1.各项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2.根据各奖项(或等级)推荐人数须严格按分配名额执行,不得超过相应名额。最终评定结果以学院公示为准。
3.申报校级奖学金学生须提供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的2025—2026学年成绩单纸质稿(需加盖学院公章),午夜av
开具成绩证明流程-午夜av
教务处 //jwc.wuyeav8.com/info/1027/4544.htm,以及个人所在班级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表(包含一学年的成绩和综测排名)。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4.各班级评定小组在相应辅导员老师和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仔细审核申报学生资格和条件,根据分配名额评定奖学金等级。各班班长根据评审结果填写《2025—202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上报名单表》(详见附件1)。各班评选学生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5.请各班级将附件1纸质稿经辅导员老师和班主任老师签字确认后,附相应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排名表交至学院学生分会资助部,附件1电子稿命名“奖助简称上报名单表-班级简称(日期)”,如“校奖上报名单表-23计科1班1008”,附件2电子稿命名“奖助简称汇总表-班级简称(日期)”,如“校奖汇总表-23计科1班1008”,各班班长分别发送至对应资助部负责人邮箱,资助部统一将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学工办;经学工办最后审定无误且公示无异议后,资助部填写《午夜av
2025-2026学年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6.材料上报时间
各班级须在2026年10月15日18点前按要求将材料交至资助部,资助部于2026年10月16日18点前交至学工办。
四、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辅导员老师、班主任老师、班级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班主任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校级奖学金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各类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根据学校及银行的要求,学生提供的银行账号须已录入学校财务系统。
6.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7.由于本次评定任务繁重,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评审推荐工作,过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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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1.2025--202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上报名单表